建築工藝
(一)建築
賽德克族傳統建築按照功能形式可分為家屋、家屋附屬建築、公共建築(望樓)三種類型。賽德克族的傳統住屋有兩種形式,一種為半穴式的木造住屋,另一種為一般竹屋,前者屬於賽德克族傳統住屋的原始形式,以南投為多,後者是經過遷徙之後所發展的便利型住屋,以東部宜蘭、花蓮為多。傳統半穴式家屋,是在家屋基地向下挖掘,然後再開挖的坑地面上立上柱子。換句話說,這種家屋有一半的形體位於地面之下,又稱為半穴式家屋。家屋地基大都成方形或長方形,一般按照住屋大小來增減地基周邊柱子數量。家屋中的火爐區隔為兩個,一個位於家屋中央,一個位於牆壁邊緣。家屋中央為三腳式爐灶,為取暖用爐灶,另一個爐灶會在屋內側面牆邊,用於平日烹飪食物。
(二)編織藝術
賽德克族的編織稱為tminun,可分為編與織兩類,編屬於男性傳統編藝技能,織屬於女性傳統織布技術。傳統男性編織以製作生活用具為主,材料以黃鱔藤、竹皮、麻線為主,按照功能需求編織成揹籃、網袋、衣籃、漁網、魚籠、魚簍及圓箕等。女性織布在賽德克族文化中有重要地位,織布用的材料是白苧麻纖維的麻絲,經過製作後成為各色交織的布匹,再以布匹當素材製作衣服、衣飾與被單,主要有綠、紅、黃、黑與白色等顏色。